監察院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113年總統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專戶進行查核,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裁處罰鍰374萬元,並沒入5,579萬元。
柯文哲目前仍羈押在台北看守所,20日將首次開庭,而監察院搶在前一天宣布裁處。監察院指出,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中有超過2萬筆收支,涉及違反11項《政治獻金法》,其中包括:
1. 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2月12日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及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收入共4,067萬元,未依法申報,裁罰180萬元並沒入收入。
2. 付給木可公司的1,500萬元授權金,涉嫌違反法定支出,裁罰180萬元並沒入款項。
3. 未盡查證義務收受不符規定的政治獻金,且未在申報截止日前返還或繳庫,裁罰8萬元,沒入11萬5,435元。
4. 164筆政治獻金逾期15天才存入專戶,裁罰6萬元。
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批評:「我們一定會提行政訴訟,這完全不合理嘛!競選小物跟演唱會怎麼會算政治獻金?監察院頭殼壞去,你陳菊頭殼壞去嗎?」
民眾黨認為,監察院是配合司法進度進行政治追殺。而根據柯文哲的財產申報,他名下擁有4,300萬元商辦及7,380萬元選舉補貼款,夫妻倆還有2,464萬元存款及95萬元基金。如今監察院認定政治獻金案違法,恐讓柯文哲的爭議再添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