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藝場贏來的代幣,居然可以找人換成現金,而且還不涉及賭博罪?高雄六合路一間遊藝場外,幾乎都有人開車守候,民眾能跟他們用比官方更便宜的價格買到代幣,也能把遊藝場內贏來的代幣,拿去跟他們換現金。
兌幣業者私下透露,他們賺的就是代幣的價差,而且還有9間同業互相競爭。律師則說,因為兌幣商跟遊藝場沒有直接關係,只能算單純代幣買賣不算賭博。
推幣機裡面累積的代幣塔硬生倒塌,代幣就像開水龍頭一樣流出來,不過顧客贏了代幣,不是在店內玩機台換彩票,而是要去遊藝場外。
合法電子遊藝場顧客VS.遊藝場外兌幣商:「3400,(3400?3400現金)對3400現金,欸啊我賺2400欸,(喔賺這麼多。)」
遊藝場外停的車後車廂打開,通通都是代幣,客人贏來的代幣居然能在這邊換成現金,而且這樣的兌幣商還不只一家,高雄六合路這間合法電子遊藝場,外面有好幾個代幣商,民眾能在這裡用比官方便宜的價格買到代幣,重點也能把贏來代幣換成現金。
遊藝場外兌幣商VS.記者:「(你們做這個好賺嗎),難講啦,只要如果你們打沒有(輸掉),我們就是有點虧錢。」
實際掏錢實測,跟官方1000元能換470枚代幣,但跟兌幣商買,可以買到550枚代幣,民眾賣回去幣商則是以1000元收購600枚,等於兌幣商一枚的淨利潤約0.15元,兌幣商每一次1000元交易就能淨賺90元,單純把贏來的代幣換成現金,已經涉及賭博,這群人怎麼還敢膽大妄為,原來是因為他們是跟遊藝場無關的第三者,法律來說只能算單純的代幣買賣。
合法電子遊藝場顧客VS.記者:「只能玩這個賭博性質的,他才可以讓你換(買),如果你要玩外面的,他不會讓你換,你說玩兒童機台,玩賭博性質玩兒童的他不換,因為他們其實要用的是1000元換550(枚),他是虧錢給你。」
遊藝場外兌幣商VS.記者:「我們這邊的競爭者也很多,(喔不同商家),有9柱,9個老闆。」
明明不構成賭博罪,卻得靠賭博性質的機台來運作,遊藝場顧客還有兌幣商,三方巧妙的,也成了特殊的商業循環和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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