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亞洲 社會 不爽手機被沒收!高職男持刀弒母 遭重判19年10月

不爽手機被沒收!高職男持刀弒母 遭重判19年10月

  • 06/23/2025 08:12

桃園去年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弒母案件,一名18歲的陳姓高職生,因不滿母親長期否定自己的人生選擇,加上手機遭沒收,竟持刀猛刺母親超過20處,致其傷重不治。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近日宣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9年10月,仍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案發於2024年6月1日上午,陳男與母親同住桃園一處住家。當日上午11時許,他趁母親在房內休息時,持廚房水果刀進入房間,朝母親頭部、頸部、胸腹部等要害連續猛刺。行凶後,陳男於20分鐘後撥打119報案,救護人員雖將傷者送醫急救,仍於當日下午宣告不治。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案發於2024年6月1日上午。(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案發於2024年6月1日上午。(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警方趕抵現場後,在臥室床上查扣犯案用的水果刀,並依現場跡證與血跡分布推斷為內部人士所為。陳男非第一時間坦承犯案,而是在警方初步勘查、排除外人入侵可能後承認行凶,故警方並未認定構成法律上的「自首」。

審理期間,陳男承認犯行,檢方提出現場照片、法醫解剖鑑定、報案錄音譯文等多項證據,證明其攻擊行為致命且有預謀。國民法官指出,儘管陳男自幼患有自閉症、過動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也曾診斷出有反社會人格傾向與情緒控管問題,但其自小即接受穩定醫療與家庭照顧,並無遭受虐待,未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所要求的「情節輕微」或「情狀特殊」。

調查顯示,案發當天陳男原試圖與母親溝通升學與生活規劃,卻遭到忽視與拒絕,案發當天又沒收他手機,最終情緒失控,認為「只有殺了母親才能繼續人生」。他持刀攻擊過程中連續猛刺致命部位,仍未停手,顯示犯意堅決、手段凶殘。

陳男在法庭上表示懊悔,稱希望未來能完成母親生前心願,試圖尋求救贖。然而家屬在審理過程中普遍表示無法原諒,指出此案不僅奪走親人生命,也使住家成為凶宅,造成長遠心理與生活影響。

法院同時審酌陳男案發前無前科紀錄,曾努力打工並試圖融入社會,也與家人保持親密關係。雖鑑定認為其再犯風險偏高,但若能配合監所內心理治療與職能訓練,仍有望逐步重返社會。綜合各項考量,國民法官決議量處19年10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國民法官決議量處19年10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國民法官決議量處19年10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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