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亞洲 社會 長照女閃嫁老榮民!9天火速過戶奪屋後「轉身提離婚」

長照女閃嫁老榮民!9天火速過戶奪屋後「轉身提離婚」

  • 10/06/2025 23:43

高雄一名93歲老翁控訴,新婚僅三天的妻子小花(化名)設局奪產,假借感情接近自己,趁機將房產過戶到她名下後人間蒸發,老翁憤而提告,訴請離婚。

根據判決書,老翁與小花於2022年4月結婚,未料婚後不到3日,小花便要求他將位於高雄的房地產贈與給她。老翁表示,當時因擔心若拒絕恐遭對方傷害,只能交出身分證、印鑑與房屋權狀讓小花保管,但並無轉讓意思,但小花卻偽造老翁簽名並盜蓋印章,將該處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老翁隨即對她提起撤銷贈與、偽造文書等訴訟。

小花在取得房產所有權後,短短8天後便搬離住處,不顧他年邁行動不便,更令人憤怒的是,小花事後竟透過LINE傳送輕佻訊息給老翁的兒子,行徑令人錯愕。

老翁表示「我要離婚,我結婚的目的是我跌倒了有人叫救護車,有人照顧我,可是她有另外的心態,她想要我的房子,她什麼事情都不告訴我,我跟她格格不入」,指出小花結婚目的明顯是為奪取財產,兩人已於2022年4月底分居,自己之後搬至兒子家暫住,他認為夫妻間已無互信基礎,婚姻早無維繫可能,並向法院請求離婚。

對此,小花提出抗辯,主張婚後房產贈與行為經老翁同意,並稱自己因反覆感冒短暫離開,之後仍住在房子裡,且老翁回屋時,她以手機錄音留存對話,證明離婚是其子女要求的,更強調,房產過戶過程經戶政、地政人員確認,並無偽造文書。

法院審理,老翁高齡、日常生活需協助,分居期間小花未主動聯繫或探視,婚姻扶持義務名存實亡。對話錄音多為小花單方面陳述,老翁多處沉默或被動回應,顯示雙方缺乏互信與互愛,且兩人已分居逾3年,婚姻基礎已失,夫妻生活目標無法達成,即使小花不願離婚,也無法修復關係,最終判准老翁離婚,並認定小花無法維持婚姻關係的責任應由雙方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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