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韓警界全面重查31萬件失蹤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韓國濟州島近日爆出失蹤人口案件遭警員虛假結案的事件,一名現役警官涉嫌在接獲失蹤通報後,未確實確認失蹤者安全,便自行宣稱已經聯繫上對方,甚至疑似輸入與失蹤者毫無關係的電話號碼,將案件從警方系統中刪除,而遭到錯誤結案的兩名失蹤者,後續都被發現已死亡。事件曝光後,韓國警方決定對過去3年約31萬件已結案的失蹤人口案件展開全面重新核查,並全面檢討失蹤人口調查與結案制度。
警官為何在報案數小時後就宣布「已找到」?
根據《韓聯社》報導,事件中的警官A為37歲現役警員,任職於濟州西部警察機關轄下單位,今年5月12日晚上10時15分左右,37歲的張美蘭(音譯)離開長期居住的住所;3天後,也就是15日下午6時43分左右,與她同居的男友發現她遲遲未返,隨即報案,當時值夜班的A警官接獲通報後,警方一度前往翰林港附近搜尋,因為相關資訊顯示張美蘭的手機曾出現在附近。然而,案件才開始調查不久,A警官卻在當天晚上9時16分左右,也就是接獲報案約2個半小時後,向報案人聲稱警方「已經聯繫上失蹤者」,但對方不願透露自己的所在地,A警官更進一步將案件結案,使原本正在搜尋的警員撤離,並從失蹤人口管理系統中移除張美蘭的資料。
為何還要輸入「交通事故傷亡」代碼?
警方調查發現,A警官在系統中處理案件時,還選擇了「交通事故傷亡」相關代碼,依照失蹤人口管理系統的規定,如果案件要從管理清單中刪除,必須選擇符合情況的特殊原因,例如非自然死亡或交通事故傷亡等類型,但當時張美蘭並未被確認已死亡,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遭遇交通事故,因此警方認為相關處理方式存在重大疑點;調查人員後續更發現,A警官疑似將一組與失蹤者毫無關聯的電話號碼輸入內部電腦系統,並以此宣稱自己曾直接與失蹤者取得聯繫,但警方目前沒有找到A警官確實與失蹤者通話的紀錄。
另一名60多歲男子也遭「錯誤結案」?
這並非單一案件,警方調查發現,另一名60多歲男子也曾在執勤期間被通報失蹤,該名男子於上月2日下午6時02分左右失蹤,A警官接獲案件後,同樣在數小時內將案件結案;警方資料顯示,A警官約在當晚11時38分,也就是接獲報案約5個半小時後,將結案理由記載為「已找到位置」,但調查過程中,警方同樣沒有找到A警官曾與這名失蹤男子實際通話或見面的紀錄。
兩起案件的失蹤者後來都被發現已死亡,張美蘭失蹤104天後,警方在濟州市翰林邑一處棕櫚樹農場附近發現一具遺體,初步認為死者就是張美蘭;另一名60多歲男子則在失蹤51天後被發現遺體,這也讓外界更加質疑,如果當初案件沒有遭到錯誤結案,警方是否有機會更早掌握兩人的下落。
沒有業績壓力,也沒有「結案獎勵」為何還要造假?
事件曝光後,外界質疑A警官的動機,尤其警方已經表示,失蹤人口案件並不存在「結案越多、績效越好」的評估制度,也沒有因為確認失蹤人口下落,就能直接增加個人工作績效的機制。濟州警察廳26日說明,即使警員在值班期間接到失蹤人口報案,案件也會在交班後由下一班警員持續處理,單一警員並沒有必要為了減少自己的工作量而刻意把案件結束;警方也指出,失蹤人口案件必須由整個團隊共同參與,才能確保調查過程具有連續性,因此A警官的動機至今仍然成為調查重點。
一名不願具名的濟州警員表示,成年失蹤人口案件確實有不少最後以自行返家或自行與警方聯繫告終,但這並不代表警方可以在沒有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直接結案;該警員認為,若有人長時間失聯,尤其報案當下已經存在可能遭遇危險的跡象,警方更應該提高警覺,而不是單純以「應該很快會回來」的主觀判斷處理。
為何警方決定全面重查過去3年31萬件案件?
《韓聯社》指出,韓國警方已啟動大規模檢查,警方決定針對過去3年已經結案的約31萬件失蹤人口案件重新核查,重點確認失蹤者是否真的安全,以及當初的結案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其中警方特別把「非面對面結案」案件列為檢查重點。根據警方統計,2023年至2025年間,失蹤人口資訊系統受理的案件,結案率每年都超過99%,警方認為,超高結案率本身並不代表存在問題,但部分案件若只是透過電話確認,甚至未實際確認失蹤者身分及安全,就可能留下管理漏洞。因此,警方將在檢查過程中針對疑似疏忽、處理不當或安全確認不足的案件立即重新調查,必要時也會向市、省級警察機關通報。
以後還能只靠一通電話「結案」嗎?
針對此次事件,當地警方也決定大幅收緊結案規定,未來原則上禁止只透過電話或其他非面對面的方式確認失蹤者安全後,就直接結案;如果失蹤者人在外地,負責案件的警員無法親自前往確認,警方將要求失蹤者目前所在地或推定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協助,直接與失蹤者見面確認安全,再將結果回報原承辦單位。此外,警方還準備在失蹤人口系統加入管理人員審核機制,未來案件結案前,將由刑事調查部門主管等管理階層確認失蹤者資料、警方與失蹤者接觸情形、身分確認過程,以及能證明失蹤者安全的客觀資料,再決定是否准許結案,警方預計下個月在系統加入管理者審批功能,在新功能完成之前,則先以人工紀錄方式管理所有結案案件。
除了31萬件舊案,警方還要補強哪些漏洞?
除了重新檢查31萬件案件,警方也將強化日常管理,未來各派出所將每天召開由所長主持的巡查會議,檢視前一天接獲的所有失蹤人口報案,警長與刑事調查部門主管也將確認案件是否真的符合結案條件;同時,警方考慮在案件從受理、調查到結案的各個階段,透過簡訊等方式通知報案人,讓家屬能夠掌握案件進度;人力配置也是這次改革的重點,警方目前掌握,全國148個失蹤人口工作小組中,有111個工作小組,也就是75%,夜間僅配置1名值班人員,警方認為,若夜間同時出現大量失蹤人口通報,單一警員可能難以兼顧多起案件,因此將重新分析人力需求,朝夜間及假日至少配置2名警員的方向調整。
A警官仍否認指控 31萬件舊案能否找出更多問題?
A警官目前仍否認相關指控,即使遭逮捕並接受調查,也沒有承認自己涉嫌虛假結案,目前他涉及的罪名包括疏忽職守、偽造及使用公共電子記錄,以及以欺騙手段妨礙公務等,濟州地方法院25日已完成拘留前訊問,也就是逮捕令審查程序。警方能否透過這次全面重查,找出過去案件中被忽略的異常情況,將成為接下來外界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