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竹一名男子不顧女友意願,強行對她性侵、猥褻。(示意圖/pexels)
新竹一名男子阿偉(化名)與女子小美(化名)為前男女朋友,雙方在交往期間,小美多次強調發生親密關係時務必配戴保險套及指險套,未料阿偉置之不理,甚至在短短1天內,對小美3度性侵。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偉嚴重侵害女方身體自主權且犯後態度很差,重判有期徒刑6年。
答應過夜竟成噩夢
判決書指出,2人於2025年3月間認識並交往,小美自始至終皆向阿偉表示,自己重視清潔衛生與安全防護,並要求一定要使用保險套與指險套。不過,在同年4月3日,小美受邀前往阿偉住處過夜,阿偉明知家中沒有相關防護用品,仍無視女方抗拒,自凌晨至傍晚間,對小美連續性侵3次。
更惡劣的是,阿偉還趁小美因服藥熟睡、處於半夢半醒無力抗拒之際,暗中侵犯小美。在得知自己被男友這樣對待後,讓小美情緒相當崩潰,在好友與心理實習督導的鼓勵陪伴下,她終於鼓起勇氣,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荒謬對話成鐵證
雙方事後的對話紀錄更揭露,當小美傳訊痛訴「我和你說過沒有戴就不能進來」時,阿偉非但沒有悔意,反而冷嘲熱諷表示「指險套到底是什麼,有什麼必要」,甚至嗆聲「指險套,你先去問你爸媽有沒有聽過」、「沒有什麼好講的,你那個奇怪的主張,我沒辦法跟你達成共識」,隨後更口出惡言攻擊女方的學歷與情緒管理能力。
法院審理期間,阿偉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雙方親密互動皆出於合意,更聲稱自己若配戴保險套,會出現功能障礙,且當時已有透過手機軟體確認女方處於安全期,認為「客觀科學上不可能懷孕」,並質疑若當時真有強迫,屋內其他住客為何毫無察覺。
台南地院重判6年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性行為必須要尊重對方意願,阿偉利用體型與力氣優勢壓制小美,已嚴重侵害她的性自主權。考量小美事後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反應、學業因而中斷,而阿偉始終推卸責任、未見悔意,最終判處阿偉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