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市社會局一名前社工督導江姓女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盜領長者的老本高達1266萬多元。(圖/東森新聞)
北市社會局一名前社工督導江姓女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盜領長者的老本高達1266萬多元,她拿去買LV、愛馬仕、香奈兒等精品包,以及卡地亞的鑽戒還有手錶,卻辯稱是「朋友送的」。警方昨(22日)前往她的住處展開搜索拘提,移送地檢署複訊之後,被檢方認定涉犯貪污重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預計在下午2點半召開羈押庭。
5長者疑遭侵占存款
5名疑遭侵占存款的長者,都位在文山區受監護宣告的長者,他們的金融存簿、印章、現金等財物,一般由社會局相關人員協助保管,要領錢都必須有內部簽呈,那為何這名涉案社工督導,能在一年內領走長者一千多萬,卻都沒有人發現?社會局內部控管出了什麼問題,還是有其他共犯,全案還要追查。
受監護宣告的長者,他們的印章存摺現金,通常都會交給社會局的社工保管,用來支付安置機構,以及日常生活的花費等等,但卻有社工涉嫌利用代領款項機會,侵占長者存款。曾活躍於螢光幕前,涉案社工督導,113年5月,進入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負責文山區受監護宣告長者的安置與財產管理。
離職交接才發現異常
涉嫌假藉支付安置機構費用等名義,向內部簽呈申請代領現金,趁機多次盜領走老人家存款,涉案期間長達約1年,直到離職交接時才被發現異常,內部管控出了什麼問題。其他社工說,若要動用相關款項,照理需經主管及單位內部行政流程,也可能涉及後續核銷程序。
社會局內控成焦點
但這些疑遭侵占款項的長者是否住在安置機構,社會局不肯透露,社區銀髮族長照協會理事長認為,相關流程仍有疑點,因為機構向社會局請款的流程,相當繁瑣。
社區銀髮族長照協會理事長蔡淑芬說,一般機構安置長輩的請款流程分為兩個階段,包括月費及代支代付的雜費;月費部分通常是在每月服務完成後,隔月再製作領據,向老扶科申請款項。
走完流程後,再由社會局的會計,直接轉帳到機構的戶頭,也因此過程中,哪個環節出現漏洞,社會局主管真的不知情嗎,是否還有其他社工涉案,疑點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