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子看到警察,還出手拍打員警的臉,遭到送辦。(圖/東森新聞)
北市一名男子喝完酒到停車場,打算把車開出去等代駕,但因沒有繳停車費,見閘門沒開,竟怒踹管理室的門。管理員透過監視器目睹整個過程,連忙報警。男子看到警察,還出手拍打員警的臉,遭到送辦。警方提醒,在停車場內酒駕同樣有刑事責任。
停車場酒駕襲警
男子找了代駕卻先酒駕,車輛還擋住停車場出入口,見警方到場甚至拍打員警的臉。男子還一度不肯配合,再度打了警方一下。
酒測值高達0.76
原來他在林森北喝完酒,把車開出停車場等代駕,但他辯稱沒有把車開出來。但停車場監視器已拍到他開車,加上酒測值達0.76,相關事證明確。至於警方獲報原因,是男子見閘門沒開,出腳踹管理室的門。
事發地點位於北市中山區一處停車場。據了解,這裡的管理員只有中午12點到晚上10點會在現場,其餘時間駕駛如果想要開車出去,除了必須繳交停車費之外,還要打服務電話,管理員會遠端開啟閘門。
當時這名男子沒有繳停車費,閘門因此沒有開啟,他隨即怒踹管理室的門。管理員透過監視器發現後連忙報警。而他一見到警方到場,還出手拍打員警的臉。事後男子因公共危險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傷害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停車場酒駕也觸法
非本案委任律師李育昇指出,依刑法規定,只要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且實際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在可能有其他人出入的場所,不論是私人土地或公有場地,都可能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風險,因此會構成酒駕公共危險罪。
男子不僅在停車場內酒駕,還出手襲警,最終遭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