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去年遭內政部解職,26歲兒子賴汶佑今年接棒參選,卻在候選人號次抽籤前夕遭中選會撤銷參選資格。(圖/翻攝賴汶佑臉書)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爆發村長參選資格爭議!前村長鄧萬華去年因中國大陸戶籍問題遭內政部解職,26歲兒子賴汶佑今年接棒參選,原本已通過地方選委會資格審查,甚至收到23日候選人號次抽籤通知,21日卻突然接獲資格撤銷公文。中選會認定,他未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無法依法起算在台設籍滿10年的期間;賴汶佑則強調,自己出生6個月就來台設籍,從未擁有中國大陸戶籍,質疑審查結果不合理,已委託律師尋求行政救濟。
陸配母親遭解職!26歲兒因父罹漸凍症返鄉參選
現年51歲的鄧萬華來自中國大陸四川省,約28年前嫁來台灣,與丈夫育有3名子女,並於約17年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由於丈夫約6年前被發現罹患漸凍症,為了分擔家庭經濟與照護壓力,她在2022年底首次投入學田村長選舉並順利當選,卻在2025年8月1日因未依規定提出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遭內政部解除職務。
原本在外地工作的賴汶佑,考量父親健康狀況及村內人口高齡化,今年3月決定返回花蓮,準備延續母親的地方服務工作。他向花蓮縣選委會申請登記參選後,原先已獲審查通過,富里鄉公所也在10月17日發文,通知他於23日上午9時30分前往公所二樓大會議室,參加候選人號次抽籤。
抽籤前2天突然變卦!賴汶佑怒控參選權遭剝奪
沒想到,賴汶佑21日收到鄉公所轉交的縣選委會公文,通知他的候選人登記資格已遭撤銷。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對於原本通過審查,卻在選舉程序推進後突然被認定不符資格,他怒批「中選會粗暴剝奪我的參選資格」,並質疑選務機關未事先通知說明,也沒有提供補正文件的機會,就直接推翻原先決議。
未繳「大陸除籍證明」!中選會認定設籍年限無法起算
據《梅花新聞網》報導中選會表示,10月16日召開第628次委員會議,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認定賴汶佑不符合公職候選人資格。該條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必須在台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參選;陸委會今年4月16日發布的令釋則明定,設籍期間應從當事人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9月23日查復結果,賴汶佑尚未提出經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公證書。中選會因此認定,其法定設籍期間無從起算,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相關組織規定,撤銷花蓮縣選委會第445次委員會議原先准予登記的決議。
「從沒大陸戶籍怎麼除籍?」賴汶佑引用法條反擊
賴汶佑表示,自己2001年出生於中國大陸四川,父親是台灣人、母親來自四川,出生後僅6個月便由父母帶回台灣申報戶籍,從未在中國大陸設籍,之後往返兩岸也使用台灣護照及台胞證。他強調,自己的身分背景與母親不同,不應以相同標準認定參選資格。
賴汶佑並引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第4款:「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台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於出生後一年內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為台灣地區人民。」
他主張,自己符合上述規定,法律身分應屬台灣地區人民,而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稱的大陸地區人民,因此質疑中選會錯誤適用法規,要求提出根本無法取得的除籍證明。
23日就要抽籤!賴汶佑聲請假處分爭取參選
賴汶佑透露,為了確認參選資格,過去曾向陸委會及移民署詢問戶籍狀況,當時並未被告知存在相關疑慮。他形容「這是全台第一例」,認為選務機關的處理方式影響其參政權益。
由於23日就要舉行候選人號次抽籤,賴汶佑已委託律師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後續也將提出訴願,希望透過行政救濟恢復參選資格。花蓮縣選委會則表示,候選人資格審查攸關選舉公平及制度公正性,相關作業均依法律規範及主管機關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