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亞洲 社會 「有到嗎?」洗腎夫與女看護對話露餡 離婚後竟免賠

「有到嗎?」洗腎夫與女看護對話露餡 離婚後竟免賠

  • 11/08/2026 00:23

法院判決洗腎夫免賠,女看護仍須賠12.5萬元。(示意圖/AI生成)

▲ 法院判決洗腎夫免賠,女看護仍須賠12.5萬元。(示意圖/AI生成)


嘉義一名長期洗腎的阿哲(化名)聘請具護理背景的小芸(化名)擔任看護,沒想到兩人關係逾越雇傭界線,妻子返家時更撞見小芸留宿家中,事後發現兩人互動曖昧,氣得提告求償。一審判兩人連帶賠償25萬元,不過案件上訴後,阿哲與妻子成立離婚調解,意外成為判決關鍵,最後阿哲免賠,小芸仍須支付12.5萬元及利息。


妻子返家撞見女看護過夜 LINE對話露骨

判決指出,阿哲與妻子於2018年10月結婚,由於阿哲長期洗腎,聘請具護理背景的小芸擔任看護,雙方簽訂勞動契約,約定工作期間為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2025年8月24日,小芸前往阿哲住處並留宿,隔天妻子返家時,發現小芸仍在二樓浴室盥洗,因而起疑。妻子隨後查看丈夫手機,翻拍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阿哲曾傳訊詢問「昨天在我家有睡飽嗎」、「晚上8點到晚上11點爽嗎」、「有到點嗎?」小芸則回覆「爽」、「有」等內容,讓妻子認為兩人關係已超出正常雇傭界線,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洗腎夫辯有性功能障礙 女看護稱遭妻子傳訊

審理期間,阿哲辯稱自己長期洗腎,且有性功能障礙,無法與小芸發生性行為;小芸則表示,當晚是基於看護工作需求前往照顧阿哲,LINE中的露骨訊息是妻子拿丈夫手機傳送,她只是擔心失去工作才敷衍回覆。


不過,法院認為,診斷證明只能證明阿哲有性功能障礙,無法據此認定他完全不能發生性行為;雙方對話及互動情形,也難以採信小芸所稱只是敷衍回覆的說法。法院因此認定兩人確實發生性行為,侵害妻子的配偶身分法益,一審判兩人連帶賠償25萬元。


離婚調解成關鍵 洗腎夫二審免賠

案件上訴後,阿哲與妻子於2026年8月27日在法院成立離婚調解,雙方約定,婚姻期間其他一切債權債務,包括侵權行為等,日後不得再互相起訴或請求。


法院認為,妻子對阿哲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權,已因調解約定而消滅。依民法相關規定,阿哲原本應負擔的賠償部分因此免除,小芸在相應範圍內也免除賠償責任。


原本一審判兩人連帶賠償25萬元,二審因離婚調解改變賠償責任,阿哲最終免賠,小芸仍須單獨賠償12.5萬元及相關利息,全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