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一名女性上班族與一名男子在雙方同意下多次發生性行為,但後來才發現對方已婚且育有子女,因而提告。她主張男子隱瞞婚姻狀況,使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同意,侵害了她的「貞操權」。東京地方法院近日裁定男子須賠償151萬日圓(約新台幣30萬元)。
根據《讀賣新聞》報導,該名女子2023年5月透過交友軟體尋找性伴侶,並在個人資料上註明不願與已婚者發生關係。她隨後主動聯繫一名男子,雙方在約4個月間多次發生性行為,直到男子突然斷聯。之後她得知對方已有家庭,於2024年10月提出求償782萬日圓。
承審法官河原崇人認為,男子刻意隱瞞婚姻身分並多次與原告發生性行為,屬違法行為,確實侵害女性的貞操權。因此法院最終判決男子須支付部分賠償金約151萬日圓。
日媒也說明,「貞操權」指的是性自主相關的權益,並非限定於是否具有處子身,而是指人在合意發生性行為時,有權基於充分資訊做出決定;若一方以欺瞞方式取得對方同意,可能構成對貞操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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