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亞洲 社會 人妻突輕生亡!女兒手機驚見「是我害死你媽」揭婚外情

人妻突輕生亡!女兒手機驚見「是我害死你媽」揭婚外情

  • 09/13/2026 03:53

一名男子的前妻突然輕生離世,沒想到卻發現她與一名男同事發生不倫關係。(示意圖/翻攝自canva)

▲ 一名男子的前妻突然輕生離世,沒想到卻發現她與一名男同事發生不倫關係。(示意圖/翻攝自canva)


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13年,2人育有女兒,後於2025年9月離婚,維持和平互動並共同照顧女兒。不料,前妻今年2月底突然輕生離世,男子整理遺物時意外發現,前妻婚姻存續期間,竟與一名同樣任職於科技公司的男同事,發展長達近5年的不倫關係,甚至曾為了與對方在一起而決定離婚。男子得知真相後氣憤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近日審結,認定男同事明知對方有婚姻仍持續交往、發生多次性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賠60萬元,可上訴。


「是我害死你媽媽」意外揭開5年婚外情

根據判決指出,男子與前妻於2012年7月9日結婚,2025年9月4日離婚,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兒。離婚後2人仍共同分擔照顧責任,維持和平互動。直到今年2月26日,前妻突然輕生離世,男子卻在女兒手機發現,男同事曾傳訊息向女兒表示「對不起,是我害死你媽媽」,讓他震驚不已。男子後續整理遺物時,驚見前妻手機內的對話,這才發現該名男同事早在2021年起,就利用同事關係與前妻越界交往,兩人維持近5年不倫關係。


互稱「老公老婆」鹹濕對話全被翻出

根據判決書內容,2人的LINE對話十分親密,前妻多次以「老公」稱呼男同事,還出現大量帶有性暗示的對話。法院認定,雙方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還曾多次發生性行為,並共同出遊、互相慶生及贈送禮物。


判決也列出多項具體事證,包括2人曾一同前往台中秋紅谷、新北耶誕城、木柵動物園等地,阿賢也曾替前妻慶生並手寫卡片,內容以「老婆生日快樂」等親密稱呼示愛;2024年更曾購買戒指送給前妻。法院認為,從長期聊天紀錄、出遊照片、卡片及戒指等證據,可認定2人並非一般同事或朋友關係,而是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交往分際。


為與男同事在一起決定離婚 對方態度卻突然轉冷

判決進一步指出,前妻後來疑似察覺男同事與其他女子發展曖昧關係,陷入情感掙扎。為了與男同事在一起,她決定結束與丈夫長達13年的婚姻。然而,男同事並未因此承諾與她結婚或共同生活,反而勸阻她不要衝動做決定,之後態度逐漸轉冷,甚至提出「下個月見面天數能減少嗎?要慢慢分開了」等說法。前夫主張,前妻因此承受巨大精神痛苦,最終在離婚後發生憾事,因此認為男同事應為整起悲劇負責。


法院:婚姻存續期間仍交往 已嚴重侵害配偶權

面對指控,男同事則抗辯,認為個人性自主決定權應優先於所謂「配偶權」,並主張部分聊天內容只是前妻單方面的情感投射,無法證明雙方確實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法院審理後認為,婚姻關係具有排他性,夫妻間互負誠實義務,在婚姻存續期間應維護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判決認定,男同事明知女子當時仍處於婚姻關係中,卻仍與她持續交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且長達近5年,已明顯逾越一般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範圍,構成對前夫配偶權及基於配偶關係身分法益的重大侵害。


前妻輕生是否與外遇有關?

至於前妻於離婚後輕生一事,法院特別指出,前妻與男同事的關係在雙方離婚後已經結束,前妻輕生也是發生在離婚之後,因此難以認定與男同事侵害配偶權的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法院判決男同事應負擔的是「婚姻存續期間的不倫行為侵害配偶權」的責任,並沒有認定男同事造成前妻輕生,也沒有將前妻死亡列為判定60萬元慰撫金的依據。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以及男同事長達近5年的侵害期間、交往程度與對婚姻造成的影響,認為前夫主張精神上受到重大傷害確有理由。不過,前夫原本求償100萬元,法院認為金額過高,最終酌定60萬元為適當,其餘請求則駁回,全案仍可上訴。